2023年度合肥市蜀山区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合肥市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经核准,合肥市蜀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3年度合肥市蜀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5月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10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1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12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17日至5月19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科目一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科目二为《申论》或《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等。
《科目一》《科目二》按5:5合成计算笔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周六上午)
科目一:8:00-9:30
科目二:10:00-12:00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2023年5月22日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怀宁北路和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1805室,0551-65504469)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四)面试
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1.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科目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所有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决定)。
合成成绩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科目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确定。若所有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及编制管理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3年(招聘单位另有服务年限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四)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
蜀山区统计局:0551-65128057
蜀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51-65121052
2.考务咨询: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5504469
3.监督电话:0551-65133298
4.缴费及报名平台技术故障处理:0551-651299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五)查询网站:
蜀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fss.gov.cn/index.html)、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附件:2023年度合肥市蜀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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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