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蚌埠工商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浏览次数:130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完善社会实践工作机制,激励和表彰在组织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更好地促使大学生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评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在校学生

二、考核组织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由班级团支部、团委和校团委共同完成。其中,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对学生个人的社会实践进行初步考核认定,院团委、校团委分别从收到上报的优秀案例中完成“社会实践学年奖”的考核认定。

三、考核等级与比例

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辅导员和指导老师应将优秀等级控制在所有参加考核的学生总数30%内。

院团委从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中,按照考核优秀等级数的5%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专家分专题进行评选出校级“社会实践学年奖”

四、考核优秀条件

1.基本条件:学生真实参加并完成足量的社会活动实践时长,提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和《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

2.考核合格标准: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附件有基础的佐证材料,且保证不存在捏造社会实践经历,伪造实践报告佐证材料,提交的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和《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存在抄袭他人实践成果等,存在上述任一违规情况按不合格处理。

3.考核优秀标准: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对学生成才、实践单位或者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参考应用价值的实践活动报告,且附有文字、图片、视频、调研报告、展板等形式多样,丰富详实的佐证材料。

4.撰写的实践报告根据参加的活动形式与内容不同,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体验报告、题调研报告,实践心得体会报告等。

五、考核及材料报送程序

1.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学生须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撰写,填写《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和《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在93日之前,提交给学生所在班级团支部。

2.班级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经验交流会,申报“优秀“等级的学生须向全班同学汇报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心得与成果,班级团支部对学生申报等级进行评议;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认定,并将结果填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及佐证材料须报送院团委。

3.院团委在96日前从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推荐的高质量社会实践报告中筛选出优秀等级数的5%报送校团委(见附件4)由校团委组织专家分专题进行评选出校级“社会实践学年奖”。

4.校、院团委将组织抽查回访,对抽查回访中发现问题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变更的考核结果进行更正,确定最终考核等级。

六、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记录和表彰

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等级为“合格”、“优秀”和“社会实践学年奖”的学生,将在综合素质德育测试中分别加2分、4分、5分。

2020级新生开始将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合格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之一,获三次考核成绩为优秀和一次“社会实践学年奖”的学生则可获得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


附件1:蚌埠工商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表.xlsx

附件2:蚌埠工商学院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登记表.xlsx

附近3:蚌埠工商学院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xlsx

附件4:蚌埠工商学院xx学院评选“社会实践学年奖”汇总表.xlsx


联系人:李奇伟

联系电话:1879599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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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蚌埠工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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